協和醫院收費員虛假退費貪污61萬 被判七年有期徒刑
信報訊(記者郭志霞)32歲的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財務處下屬門診收費處收費員馬鄲杰,利用負責門診收費和退費工作便利,進行虛假退費貪污61萬多元公款。
記者昨天獲悉,二中院終審裁定: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貪污
罪判處其7年有期徒刑,繼續追繳其非法所得發還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的判決。
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4年6月,馬鄲杰利用擔任協和醫院財務處下屬門診收費處收費員的職務便利,采用電腦收費系統功能鍵的特殊打印功能,重復打印門診收費專用收據,或撿拾患者丟棄的門診收費專用收據后,偽造、騙取與患者交費內容相關的檢查、退藥單據,再進行虛假退費,共將單位61萬多元公款據為己有。2004年6月,其向醫院監察處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并退回1萬多元贓款。
一審法院判決后,馬鄲杰不服,上訴到二中院。
二中院認為,馬鄲杰利用職務便利,采取欺騙手段,進行虛假退費,侵吞本單位巨額公款,已構成貪污罪,依法應予懲處。但是鑒于其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悔罪,依法對其減輕處罰。一審法院所作判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等,應予維持。
責任編輯 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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