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吳川訊記者袁增偉報道:“吳川市長岐鎮良村有樁怪事,該村張某明是一名在案人員,同時還是計劃生育超生對象,超生第五胎……竟然當上了村委會主任。”記者接到報料后,連日來對此事進行了采訪調查。
據了解,當時為吳川市長岐鎮良村委會書記的張某明,于2004年5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被逮捕
,后吳川法院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張某明不服提出上訴,去年6月14日湛江中級法院對此案作出裁定,發回吳川市法院重新審判。該案尚未終結,去年6月23日,良村村委會在進行村委會選舉時,張某明不但成為候選人,還當上了村委會主任。
記者從吳川市計生有關部門提供的有關張某明計生方面資料表明,張某明從1977年9月至1988年6月共生育了四個孩子,收養了一名女孩,而且沒有繳交社會撫養費。張某明超計劃生育行為,違反了《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為何張某明至今還在擔任良村村委會主任?吳川市長岐鎮委吳書記竟對記者如是說:“關鍵的問題是沒有找到適合的人擔任良村村委會主任。”該市民政局分管村民選舉工作的林副局長竟說,法院判決并沒有剝奪他的政治權利,所以他還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張某明的問題引起了吳川市委領導的高度重視。吳川市委書記高永元在接待群眾來訪時在有關材料上給市民政等有關部門批示:依據政策把好關,違法的不能當選。今年4月17日,吳川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羅翠章也就此事分別向計生、民政、紀委、信訪部門作出了明確的批示。但據了解,目前該市有關部門對此事的處理尚未有實質性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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