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樓下歌舞廳一律停業
本報訊
(記者栗占勇)公安機關將對娛樂場所進行達標驗收,對娛樂場所的“黃、賭、毒”舉報必查,文化部門將于9月1日前換發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4月14日下午,我省召開貫徹《娛樂場所管理條例》電話會,公布了一系列新舉措。
據悉,新修訂的《娛
樂場所管理條例》于3月1日實施以來,許多娛樂場所還不達標,貫徹新條例的任務還很重。今年9月1日前,文化部門將換發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換證時,各地將對擬換證場所重新審核,處于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建筑物地下一層等違禁區域的娛樂場所,文化部門將指導其予以遷出,未予遷出的,一律停止營業。對于距離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較近,不能確定區域性質的場所,文化部門將經過社會公示和舉行聽證,通過后換發新證。
同時,公安部門將嚴查娛樂場所的“黃、賭、毒”問題,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將公開舉報電話,對群眾舉報娛樂場所內存在“黃、賭、毒”等問題的,公安部門將認真受理,絕不允許出現推諉、敷衍等現象,對群眾舉報的每條線索都認真進行核查。同時,公安民警將定期檢查娛樂場所,檢查時攜帶省公安廳統一要求的《場所行業日常治安檢查記錄簿》,按照“逢查必填”的原則,認真填寫有關內容,并在檢查結束時,由民警和被檢查方在記錄簿上簽字,以便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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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吧浴都網吧不屬"娛樂場所"
據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管理的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并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游藝等場所。具體包括:營業性歌舞廳、卡拉OK廳(含量販式)、夜總會等歌舞娛樂場所;含有電子游戲機的游藝娛樂場所;營業性多功能綜合娛樂場所;兼營娛樂項目的場所,如賓館、飯店、酒吧兼營歌舞廳、卡拉OK廳等,其兼營部分適用《條例》規定。而賓館、飯店、酒吧、茶吧、咖啡廳、洗浴、桑拿、按摩、網吧等場所整體上,則不屬于《條例》管理的范圍。
責任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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