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于什么是別墅,別墅應該達到什么樣的標準,引發了不少的討論。日前,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出臺對“別墅”的準確界定,并對高檔住宅和別墅用地進行不同程度的限制。(4月11日新華社)
2003年2月18日,國土資源部發布緊急通知(45號令),對別墅用地供應叫停。而這則新聞卻表明,國土資
源部禁止別墅用地幾年了,其實連什么是別墅的概念還沒有搞清。
顯然,盡管別墅用地已經于2003年就已經叫停了,但是并不妨礙開發商們實際開發別墅:因為禁令雖然發了,但是什么是別墅,連發禁令的人也不知道。這樣的禁令,在整頓房地產市場中根本起不到實際的作用。
誠然,任何一個概念在不同的情境下有不同的理解,這是正常的,但是對于國土資源部來說,問題其實是沒有那么復雜的,畢竟其不是開一個有關別墅概念的學術研討會。因為,國土資源部對于別墅用地進行禁止時,只要在制度文件中具體界定何種房產應被視作別墅就行了。但是,就是沒有這樣的規定,于是,嚴格控制別墅用地的禁令也就成了一紙空文:現實中別墅交易照樣進行,這難道不有損于國家的威信?
禁止別墅用地的規定下來三年多了,連什么是別墅的概念也沒有搞清,我們有種合理的懷疑:不是不能搞清,而是不愿搞清,這樣對上對下都有個交代:對于國家與民眾來說,我已經發布了有關禁令了;而對于房地產商來說,你們大膽地砌房吧,反正什么是別墅我又沒有規定。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下,別墅并沒有少砌,而別墅的價格卻翻了幾番。
既然不知道什么是別墅,當初又為什么下什么叫停別墅用地供應的禁令呢?對空打炮,對天屠龍,這難道不說明相關部門的執政能力低下嗎?建議國土資源部趕快關起門來開個會,定義一下什么是別墅,也好讓房地產市場也有章可循。(鄒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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