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在法庭上發言。新華社發

4月5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在法庭上發言。新華社發
4月5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在法庭上發言。新華社發
4月5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在法庭上發言。新華社發
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4月5日在最高法庭上承認,他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批準對涉嫌參與暗殺其行動的什葉派穆斯林執行死刑。
據美聯社報道,當首席檢察官穆薩維問薩達姆是否批準當時伊拉克革命法庭對一些什葉派穆斯林判處死刑時,薩達姆回答說:“這是總統的諸多職責之一。我有權向法官提出質疑,但我深信證據是充分的。”
穆薩維隨后問薩達姆是否知道有28名被執行死刑的犯人還不滿18歲,并出示了一些身份證件。薩達姆則表示這些身份證件是很容易被遺忘的。
薩達姆說:“你能在市場里買到這些身份證件,難道檢查一個被告的身份證件并確認他的年齡是一個國家元首的責任嗎?”
此外,穆薩維還出示了一些批準伊拉克情報機構摧毀杜賈爾村的文件,并問薩達姆這些文件上的簽名是不是他本人的。
薩達姆開始拒絕確認簽名的真實性,但隨后又改口稱這些簽名是偽造的。他說:“如果證實任何由薩達姆簽發的聲明、命令或文件上面的簽名是他本人的,那么我將對此負責。”(大寶)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