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繳200元管理費還是罰款?
萊西市汽車站附近業戶昨日質疑當地城管有關部門表示將調查此事
早報訊“從去年10月份開始,城管隊員讓我們每月繳200元攤位費,可開出的收據卻成了罰款單。”昨日,在萊西市汽車站從事水果生意的一名業戶向記者提出了自己的質疑。記者調查發現,被收取攤位費的業戶并非僅此一家,萊西市汽車站周邊和萊西市二村文化市場周邊的經營業戶在繳完攤位費后都收到了相同的罰款單。
5個月收了4張罰款單
昨日上午11時,記者見到這名業戶,他拿出4張“山東省當場處罰罰款非定額收據”(圖)。從去年10月開始,這名業戶先后4次收到了每張數額為200元的罰款單,日期分別是2005年10月、11月、12月和2006年2月。其中一張罰款單標明日期是從2005年12月23日到2006年2月底,罰款理由是占路經營,開出罰單的是萊西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到2月底的那張罰款單是我讓城管隊員加上的,當時他們告訴我,繳完200元攤位費后,到2006年2月底就不用再繳錢了,但我信不過,就讓他們加上了。”城管隊員也確實履行了承諾。
不繳攤位費沒收水果
萊西市汽車站周邊有10多家租賃網點擺攤賣水果的固定業戶,因網點地方有限,他們都把水果攤擺到了人行道上。當記者詢問關于攤位費的事情時,多數業戶保持沉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戶則把記者悄悄拉到角落說,城管隊員說他們屬于占路經營,只要每月繳納200元攤位費,就可以在路上經營。凡是繳了費的占路經營就不會被處罰,而不繳費的業戶則多次被查,水果都被沒收了。
在萊西二村文化市場擺攤的業戶們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一名業戶對記者說,他們擔心生意做不成,大都繳納了這筆錢,但也都收到了罰款單。
萊西城管否認“攤位費”
昨日下午,記者采訪了萊西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局長呂文寶,他對業戶反映的攤位費一說予以否認,稱這是隊員正常執法中給占路經營業戶開出的罰款單。而對于為什么罰款單上寫著“到2月底”他表示不清楚,需要調查。他表示城管只有處罰權,沒有收取攤位費的權力。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原野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