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銷售中“缺斤短兩”,拖欠工程款,工程質量低劣……今后存在這些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有可能被清出房地產市場和開發企業隊伍。市建委新近出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若干意見》將通過資質管理手段,逐步降低那些違法經營、誠信度低的企業開發資質甚至將其清出房地產市場。
根據規定,房
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15種不良行為,將由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降級或注銷資質證書。包括:超越資質等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擅自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未按規定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報送《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并拒不整改的;按國家規定應當實行監理的項目未委托監理的;將未經驗收、備案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的;有明示或暗示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強制性標準,或明示、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配件設備的;房屋銷售中存在虛假廣告、銷售面積“缺斤短兩”等欺詐行為,造成消費者損失未予改正的;未執行我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冊制度,未依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進行保修的;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的;違反合同約定拖欠工程款的;工程質量低劣或者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因企業原因造成消費者投訴,不能在限定的時間內解決或引發集體上訪的;未按規定報送月度統計表和統計年報的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或被通報批評的。
據悉,在去年的房地產市場規范中,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局依法注銷了170多家企業的開發資質,對部分違規預售的企業給予了公開曝光。
(本報記者 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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