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貫徹落實《信訪條例》,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最大限度地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昨天上午,四方區7個街道的50多個社區設立了“信訪代理點”,成為我市第一批推行信訪代理制度的社區。
社區信訪代理制度,是指在各社區居委會設立信訪代理人,由代理人與信訪人就信訪事項簽定代理書,并由代理
人代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部門處理的一種制度。
今后,四方區將在各社區設立信訪代理服務窗口,并與街道“四位一體”調解職能有機融合,充分發揮司法、調解、綜治、信訪的職能,完善街道、社區兩級信訪調解機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穩定在社區。信訪代理職責包括在信訪過程中“包整理、包反映、包反饋、包穩定”,即:對平時聽取、收集的社情民意和信訪苗頭事項尤其是對社區、轄區企事業單位內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上訪事件予以整理研究分析;對確需向上一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反映的問題,經歸納整理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反映;對反映的情況,上一級政府或有關部門有處理意見和結果的,要及時傳達,如有信訪人仍不理解的,要做好耐心解釋和說服教育等工作;對一時尚無處理意見、結果或暫時無法解決的,應協助做好穩定等工作。
(姜慧麗 彭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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