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費”催生公益訴訟法律專家:公益訴訟有利于遏制壟斷部門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晚報訊 據江南時報報道,春節自駕游者進入天津市或上海市的“碰頭彩”,就是要在入城的道口處額外交納數額不等的“進津費”或“進滬費”。 許多車主都感到
這樣的收費不合理,他們中的有些人曾寄希望于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李剛,盼望由他提起的“進津費”、“進滬費”公益性訴訟能勝訴,通過法律手段廢除這種收費行為,減輕車主負擔。法律界有關人士認為,這一現象表明,我國有必要盡快確立公益性訴訟制度,以遏制壟斷部門、地方政府、強勢群體對公眾利益的損害,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建芹認為,“進津費”“進滬費”都是強勢部門利用權力,強加給廣大車主和司機身上的負擔,它存在三大問題:一是強制收取“進津費”“進滬費”是一種行政違紀違法行為;二是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三是“買路錢”凸顯地域歧視。 與一般的訴訟相比,公益訴訟有三個特點:其一是公益性,是以個體的訴訟樣本,求得公眾利益的回歸。如李剛提起的“進津費”“進滬費”,就是代表廣大利益受到侵害的司機;其二表現在可復制性,即凡是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人,都可成為訴訟主體;其三,目前我國公益訴訟的對象多是壟斷行業。由于我國壟斷行業具有特殊社會地位,容易對社會利益造成損害,因此他們頻頻成為公益訴訟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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