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娛樂行業質疑日前出臺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誰愿意在監視下消費? 晚報訊 據天府早報報道,黃昶順是成都“晨明六本木”的經理。對他來說,凌晨2時是他下班時間,他也是一名資深的夜生活者。但這種夜生活習慣可能被國家3月1日施行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打破—
—其中一條規定,每日凌晨2時到上午8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同時該條例的其他一些規定也引起了成都娛樂行業的很多疑問。 趕走客人生意咋辦? “像酒吧、KTV和迪吧一般都是在三四時打烊,在娛樂業繁華的紫荊一帶,還要更晚些,大概是五六時。”成都慢搖吧前廳經理王先生表示:“如果是你為了慶祝生日,特地去KTV包夜場,但2點時興致剛上來,就被服務員轟走了,多掃興!再者,我們的營業額肯定會下降。” 侵犯隱私誰來負責? 條例中相關規定,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并保證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晨明六本木的經理黃昶順說:“客人的相貌、行蹤被完全暴露于公眾之下。我想沒有人愿意在監視之下去消費。 ”保障安全糾正偏見 有人疑慮也有人叫好。成都“單行道俱樂部”負責人楊先生表示,《條例》出臺目的在于規范行業的秩序,幫助企業經營者把不安全的因素拒之門外,同時糾正世人對娛樂行業的偏見。 “有了這些規定,深夜居民不再受噪音干擾,年輕人耍的也更安心了。再說有隱私行為就不要帶到公共場所來!”公司職員李小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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