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停止名譽侵害并賠償1萬元,據稱為中國博客首次遭遇侵權訴訟
本報訊據《新聞晚報》報道偶然搜索自己的名字,南京大學副教授陳堂發發現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罵。陳堂發與總部設在杭州的中國博客網聯系后,被告知該文章不能刪除。
近日,陳堂發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
成為“中國博客第一案”。時至今日,該案件正處于管轄權異議的上訴過程中。
副教授博客上被罵“流氓”
陳堂發今年38歲,是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2005年9月上旬的一個晚上,他在家上網,偶然間想查詢一下網絡上是否有人引用自己的文章。于是,他在搜索引擎里輸入“陳堂發”進行搜索。在一連串網頁中,一個叫“長套襪”
的網頁顯現其中。該網頁的內容提示中出現了“陳堂發”3個字,其后便跟著辱罵他的詞語。陳堂發心生疑竇,意識到其中肯定有問題,立即點擊該網頁以看個究竟。
點開這個“長套襪”網頁,陳堂發發現這原來是中國博客網上的一個網頁。在該網頁上的一篇名為《爛人爛教材》的心情日記里,博客主人“K007”用“爛人”、“猥瑣人”、“流氓”等侮辱性的語言形容“陳堂發”,而且陳堂發發現,這篇日記已經在網上保留了2個多月。
中國博客網拒刪問題帖
陳教授很快撥通了總部設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中國博客網的客服熱線電話,將自己在網上受到侵害的事實告知了對方,希望其立即將《爛人爛教材》的帖子刪除。
對方卻要求陳堂發提供書面證明,以證實那篇博客日記中侵害的人就是其本人,否則不能刪帖。
最終,雙方意見不一,爭執不下,該篇帖子依舊存在于中國博客網上,陳堂發于是前往南京市公證處,進行了證據保全,準備提起訴訟。
發帖者可能是副教授學生
“根據帖子的內容判斷,博客的主人是我的一個學生。但是我不會去找他,學生發發牢騷,我可以理解。對我進行人身攻擊的確是違法,但是中國博客網沒有盡到監管的義務。”
2005年11月,陳堂發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請求判令被告中國博客網停止侵害,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在收到起訴書副本后,中國博客網聲稱自己不具備法人資格,不具備被告資格。12月7日,陳堂發撤銷原先的起訴,轉而將杭州博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2006年1月,被告杭州博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理。
異議被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駁回,被告又上訴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管轄權異議的上訴過程中。
據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趙西剛律師說,這是國內第一起博客侵權案件。
各方聲音
陳堂發:不管是博客,還是BBS或者網上論壇,媒體的本質屬性沒有區別的,所以各項關于言論尺度的法律條款對于網絡媒體同樣使用。
網站在擁有著極高的便利性和影響力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網管應該刪而沒有刪,這是法律上的過失過錯。
中國博客網: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趙西剛律師稱,對于原告的訴訟,中國博客網是很贊賞的。中國博客網希望與原告共同推動對于這類新型案件的探討。
專家:針對此事,博客上越來越多的不良信息,引起了許多國家的重視。由于博客具有開放、自由、流動、匿名等特點,管理起來具有相當大的難度,應該用法律進行規范。而且,用一部合理的法律規范、引導、保障博客的健康發展,已成為許多國家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