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為救身患重病的母親,安徽科技學院2002級學生袁雪華全家負債6萬元,而此前她和弟弟兩人的大學學費已讓全家欠下3.6萬元。面對醫院開具的30多張催款單和“不交款,就停藥”的警告,袁雪華懷揣民政部門的特困證明多方求助未果,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她找到媒體表示,“只要預付2萬元工資給我母親付醫藥費,我愿
意從事任何職業。”
袁雪華的遭遇并非個案,近年來,類似的報道不斷見諸媒體。這類事件,讓我們在為年輕人的孝心感動的同時,不禁要問:是什么讓這些本該專心學業的大學生們做出了這樣無奈的選擇?
“救母事件”暴露了我國現行醫療救助體制的窘境。袁母身患膽管癌,去年6月份已有病癥,9月份才入院治療,6次入院共花費6萬余元,每天的治療費用約2000元,而醫院規定一天的醫療費不交齊就停止治療,袁母就曾中途被迫出院一次,病情惡化后才又繼續治療。
目前,我國公立醫院運行機制與醫療服務公益性質的不適應,導致醫療機構過分追求經濟收益,公益性質淡化;醫療收費昂貴,造成老百姓“看病難”,有的甚至根本看不起病,還有人生了病也不敢去醫院。“救母事件”也說明當前社會救助體系不健全。
袁雪華在多方求助無果的情況下只好找媒體幫助呼吁,但媒體并不是慈善機構,也不能越位扮演慈善機構的角色。媒體對于事件的報道雖然能引發人們對當事人的同情和援助,但這些困難人群更需要一個穩定、健全、有效的社會救助機制。唯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才是避免這類事件繼續上演的根本途徑。(劉曉
周劍虹)
責任編輯 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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