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穩定監管 國家對電煤價格實行三原則 據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針對煤炭銜接會上煤電雙方價格分歧較大的問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運行局副局長朱宏任24日表示,國家對電煤價格實行“放開、穩定、監管”三原則。 朱宏任在發展改革委經
濟運行發布會上說,電煤價格放開是大前提,資源價格改革要求必須走出這一步。在煤炭供應從十分緊張轉為供求基本平衡之際,適時放開價格把握了好的時機。 “放開不是一味放開,前提是電煤價格保持基本穩定。”朱宏任表示,如果電煤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國家還是要采取一定的監管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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