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1-21 02:24:59 青島早報
早報訊 劉、欒二人深夜合伙搶劫女青年,并實施猥褻。前天,二人在市南區法院領刑。 去年7月25日凌晨,劉、欒二人在市南區一家商廈門口看到女青年劉某和郝某躺在平臺上后,上前采取毆打、威脅等手段要挾對方拿出身上的錢財。同時,劉某與欒某商量后, 將女青年劉某和郝某分開,強行對女青年實施親吻、摟抱、觸摸對方身體等猥褻行為,并將郝某身上的10元現金搶走。經過法院審理,劉、欒二人均犯搶劫罪和強制猥褻婦女罪,并對二人作出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處罰金1千元的判決。 (于順 劉鯤鵬)
去年7月25日凌晨,劉、欒二人在市南區一家商廈門口看到女青年劉某和郝某躺在平臺上后,上前采取毆打、威脅等手段要挾對方拿出身上的錢財。同時,劉某與欒某商量后,
(于順 劉鯤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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