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委員在日前閉幕的市政協會上再次提出解決民工“討薪難”問題案。目前,規范管理的建筑工程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已基本解決,可拖欠、侵吞民工工資的事件卻仍時有發生。 說起欠薪的“理由”,不外乎欠薪者沒錢(或是壓根兒就不想給),或是你欠我的,我欠他的,欠薪成
了“三角債”。不管何種情況,欠薪都有悖于“誠信”,拿不到工錢的民工成為“討薪專家”也就不足為怪了。換句話說,農民工撇家赴外辛辛苦苦賺點血汗錢,到了年終居然要東奔西跑上門乞討,并要兩手空空返鄉過節,欠薪者于心何忍?豈不成了現代“黃世仁”! 作為管理者,“有關部門”也難辭其咎。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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