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成功的城市營銷 李煒(青島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社會學博士): 一個城市要有城市精神,它反映出市民群體的價值觀。城市精神是通過市民的日常生活工作來展示的。所以,城市精神首先來自于人民群眾,來自民間。“青島微塵”就反映了青島市民精神素質、青島城市的精神
品位。它是一種城市精神,而且這種精神不是人為“樹立”“培養”的,而是自發出現的,它的自發性也正是它的價值所在。 但,這種民間的、分散的、自發的、具有真善美的精神價值的事物出現后,社會能做什么?這是“青島微塵”給予我們最有價值的啟示。微塵出現后,首先青島媒體行動起來,它們大力地宣傳、熱情地謳歌,創造了一個社會輿論氛圍。市紅十字會、市檔案館、市文明辦等部門積極參與,并迅速拿出一系列具有創造性、建設性的措施和辦法,推波助瀾,與民間自發行為形成互動,既引領了“青島微塵”的走向,又契合了群眾的呼聲,于是出現“青島微塵”商標注冊、“青島微塵”紀念品發行、“青島微塵”入選“中國十大公益之星”、“青島微塵”申報“感動中國”評選等等。“青島微塵”突破了個人行為,成為群體行為,成為城市文明的品牌,成為城市精神的符號。作為一個品牌城市,青島有豐富的品牌運作經驗,這種經驗成功運作于“青島微塵”,增加了這座城市的魅力,豐富了這座城市的精神內涵,可喜可賀。當一個城市不是因為幾個名牌而被記起,而是因為這個城市本身的大度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名牌而令人向往,這個城市就獲得了營銷意義上最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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