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有沒有多余的餐費發票?我可以買一些嗎?我們公司要發年終獎,得用等值的發票換獎金。”前日,市民宋小姐在某餐廳結賬時,向收銀員焦急地詢問。記者從多方面了解到,去年底今年初,像宋小姐這樣四處“搜羅”發票的公司員工不在少數。
餐費年獎都靠發票換
昨日,宋小姐告訴記者,她所在的企業每月發給員工500元的餐費補貼,但這筆錢必需要用餐費發票來交換。此外,財務人員前幾天還通知員工,要按年底分發獎金的多少交足額發票,在兩天內交齊,而且必須是2005年12月當月發票,否則就要扣發年終獎。宋小姐一查,自己的年終獎是6000元,“可這么幾天,上哪兒弄6000塊錢的發票,”這成了宋小姐新的一年最頭疼的事。
記者了解到,有宋小姐類似遭遇的員工,大多為了在短時間內湊齊幾千元甚至上萬元不等的發票,都使出渾身解數:有的找在商場工作的熟人,交上5%左右的營業稅后,開出些發票;有的則到公交卡充值點,用2%左右的價錢,向收集廢棄車費充值發票的人購買;還有的甚至鋌而走險,在停車場等地,相信了發票販子的謊言,稀里糊涂地就成了假發票的客戶。
小小發票內藏道道
“個別公司硬要員工用發票‘換’年終獎,不光存在避稅可能,也有的還有其他目的。”一位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分析道。
昨日,一位在某外企工作的財務人員向記者透露,出現類似的情況,有可能是公司為了怕麻煩。眾所周知,如果公司業績優良,發給員工的年終獎越多,繳納的納稅額就越多。但由于稅務部門檢查公司納稅狀況一般是抽查3年的平均值,如果該公司哪年業務下滑,納繳明顯減少,則容易被疑為偷稅。因此,為了避免稅務部門上門查賬,少數公司選擇了用“發票換鈔票”辦法,使得公司的納稅額在動態中保持一個相對穩定的水平。
發票換獎金涉嫌逃稅
“因為合理避稅和逃稅目前很難準確界定,所以上述公司的做法目前只能說成涉嫌逃稅。”昨日,天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告訴記者。因為偷稅是指明知應該交稅,而在一定期限內沒有交稅的行為,和上述公司的行為并不完全吻合。但是,律師明確指出,如果企業對員工提交發票的頻率過高或額度過大,則易使得員工參與假發票的購買和使用,一旦假發票交到公司財務,公司將難逃其咎。(記者
仇瑰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