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12月25日晚上,公安部赴湖南督察組及長沙市消防支隊,對存在重大火災安全隱患的金色大帝KTV(其號稱湖南最大的娛樂夜總會)采取了強有力措施,責令其停業整改(《法制日報》12月27日)。 長沙的這家夜總會被查封,基于3個消防隱患:一是扶梯之間沒有鐵質卷閘
門阻斷火勢蔓延;二是排煙裝置不符合標準;三是裝修材料全是易燃性材料。 而據新華網報道,就在長沙金色大帝被查封之夜,廣東省中山市發生了“12·25”特大火災,燒死26名、燒傷11名慶祝圣誕的青年男女。經營者林氏四兄弟在餐廳私設消防不達標的酒吧,從而導致了這起慘案。
在很多公眾聚集場所,消防不達標是最大的安全隱患。長沙金色大帝剛開業就被查封,避免了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可令人費解的是,對一家夜總會進行停業整改,必須要由公安部直接出面?
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建筑消防設計的圖紙,要通過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消防設施未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通過的,不得投入使用。
現在,湖南最大夜總會的裝修不合格,它是通過長沙哪一級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和驗收的?既然號稱湖南最大的夜總會,它的裝修時間應該相當長,這期間,難道當地的公安消防機構沒有聽到一點動靜?為什么“遠在天邊”的公安部督察組一下子就發現了問題,而“近在眼前”的當地部門卻發現不了?
夜總會規模再大,也不過是一家夜總會而已,最多縣級人民政府的公安消防機構就可以依法查處,為什么要等到中央部門直接出面干預才查封呢?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