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10名患者到安徽宿州市立醫院就診白內障,卻因醫院違規和非醫療機構合作,手術均出現感染情況,其中9人的單眼眼球被摘除。
初步調查發現,眼球事件幕后是觸目驚心的違規現象。醫院為了牟利,明知違規卻與一家科技貿易公司簽訂長期合作協議:醫
院向公司提供患者,而公司則組織醫護人員進行手術。如果不是9名患者的單眼眼球被摘除,人們也許永遠不會知道,在一家正規市立醫院的手術室里,卻是一家公司在給患者組織手術。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邀請外醫院醫生來本院進行手術,需經嚴格程序:醫院所在科室向醫院醫務科提出申請,醫務科批準并報分管副院長簽字,醫務科向對方醫院醫務科發出邀請,對方醫院同意并指定醫生前來手術。如此嚴格的規定,竟形同虛設。
一直以來,社會百姓對國家醫療體制改革頗有抱怨,對現行社會上“看病難”、“看病貴”很有看法。不過,看病難、看病貴很大程度上有客觀原因,對病人的直接損失也只是就醫機會和看病之后多付出的金錢,沒有直接的身體損害。如今,宿州眼球事件,卻是醫院為了金錢而置自己的聲譽和責任于不顧,將患者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險境地,這哪還有基本的職業道德可言?哪還有基本的做人良心?
據報道顯示,2005年安徽省發生震驚全國的“泗縣甲肝疫苗事件”。在疫苗事件的背后,就是少數醫療機構受經濟利益驅動,違規操作。為此,衛生部部長高強曾親臨泗縣,調查處理疫苗事件,并強調醫療機構不能受利益驅動,違規行醫。國家規定沒有生效,部長的講話也沒有生效,受經濟利益驅動違規操作愈演愈烈,這才導致了如今的9名患者交了醫藥費,不僅沒有改善視力,反而要被摘除眼球的悲慘結局。這就是偶然之中的必然。
宿州市立醫院領導是否該被問責?相關責任人是否應該為醫療事故承擔刑事責任?這在現在也許還問得太早。面對血的教訓,各級衛生主管部門再也不能無動于衷了,我們不禁要問:何時才能給患者一個真正放心的就醫秩序和就醫環境?(陸穎)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