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5-12-26 14:01:26
問:我父親再婚后,在女方家住了十多年。其間女方家又蓋了房子,現面臨拆遷。現對方子女不讓我父親在那兒居住,怎么辦?劉女士 律師解答:你父親對那里的房子有居住權,對婚后蓋的房子擁有共有權。你父親也可通過訴訟對以上權利予以確認,由法院強制對方允許你父親回去居 住。趙福偉
律師解答:你父親對那里的房子有居住權,對婚后蓋的房子擁有共有權。你父親也可通過訴訟對以上權利予以確認,由法院強制對方允許你父親回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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