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12月24日電
濟南市公安、教育等五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通告整治校園班車,要求校園班車要懸掛專用標志上路,一年內交通違法計分滿12分不得從事校園班車營運。
濟南市要求,校園班車屬營業性運輸的,必須到交通主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每季度須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經
檢驗合格后,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校園班車專用標志和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手續上路營運,并按規定懸掛專用標志。從事校園班車營運的駕駛人,須定期參加機動車駕駛人駕駛適性檢測和駕駛證審驗。凡發生過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負一般以上責任,或年內交通違法計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不得從事校園班車營運。
據了解,與去年相比,2005年濟南市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經濟損失等有大幅度的下降,但涉及學生及學齡前兒童的死亡人數卻上升。今年以來,發生涉及學生及學齡前兒童的道路交通事故48起,死亡18人,傷35人。與去年相比,死亡人數上升了12.5%。(劉洪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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