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參保職工看病新辦法 門診大病參保患者看病購藥將更方便,個人負擔進一步降低 本報訊 記者從市勞動保障局獲悉,該局已于近日出臺《關于將部分門診大病納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的試點意見》,決定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部分門診大病,納入社區衛生服務
機構管理。這項試點將從2006年1月1日起首先在市內四區進行,然后在全市逐步推開。今后,我市門診大病參保患者看病購藥將更加方便,個人負擔也將進一步降低。 據了解,我市市內已申請辦理《門診大病證》的慢性重病患者達3萬余人。按照原來的規定,門診大病患者只能選擇一家住院醫療機構就醫購藥。但多年來的實踐證明,這種管理模式存在不少弊端,不僅參保職工不方便,而且個人負擔較重,同時大醫院門診壓力過大,而社區衛生服務的基礎資源優勢得不到發揮,不利于醫療衛生資源的優化整合。把門診大病納入社區醫療機構進行管理,既為參保職工提供了便利條件,使職工不出社區就可完成日常診治、購藥等活動,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參保職工的個人負擔,同時相應減輕醫保基金支出壓力,是一件利民利國的好事。 市勞動保障局負責人說,我市這種門診大病參保患者社區管理方法在全國屬于創新。凡是符合條件的門診大病參保職工,都可以選擇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自己的就醫定點單位。(本報記者劉芳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