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做好元旦、春節市場監管 工商開展集中執法活動
本報訊 記者從昨天在市工商局舉行的有關會上獲悉,從昨日開始,工商系統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集中執法活動,以提前做好2006年元旦、春節市場監管,進一步清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流通環節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公平
競爭的市場環境。 據介紹,這次集中執法活動,并不是單一的專項執法行動,而是一次監管理念、監管方式及監管制度轉變的具體實踐,是以集中清理、檢查、整治和規范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執法活動。執法將要達到的目標有六個:無照經營及假冒偽劣得到及時取締;違法廣告及虛假宣傳等得到有效遏制;商標侵權等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得到及時查處;元旦、春節期間市場上的假冒偽劣商品明顯減少;消費投訴明顯下降;社會公眾對市場監管的滿意程度明顯提升。
此次執法活動把整治、規范的重點目標鎖定在對重點部位、重點區域、重點商品和重點違法行為的監管上。其中七個重點部位包括:全市范圍內的各大綜合商場、超市,尤其是經營各類食品的超市及個體商店、批發市場;藥品及醫療器械批發、銷售商店,重點是批發、銷售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藥物的單位;農資市場,特別是“五市三區”的農資經營單位;電子產品市場,重點是家用及通訊器材批發、零售商店、柜臺等;批發、銷售名牌服裝、皮具及相關奧林匹克標志的市場、專柜等;禽類及野生保護動物私下交易的場所;建筑、裝飾材料市場。四個重點區域包括:日常監管相對薄弱的城鄉結合部;容易出現制假窩點的集貿市場周邊地域;外來人口相對集中,無照經營較為突出的區域;車站、港口等商品交易旺盛的區域。
這次集中執法的五類重點商品有:食品,尤其是過期變質食品、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散裝、包裝食品、使用違禁藥品制造的水發海產食品及假劣酒類食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及其他藥物;化肥、農藥、農膜等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假冒、仿冒他人商標的服裝、箱包、酒類及汽車配件等;各類電子產品,重點查處走私、翻新手機,假冒及質量不合格手機電池、充電器等相關產品。查處的六種重點違法行為包括:一是制售假冒偽劣、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二是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三是利用合同、傳銷等手段進行商業欺詐的行為;四是在報刊、網絡、電視等媒體上刊登、發布違法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五是無照經營、“兩虛一逃”行為和“三無”企業;六是走私販私、制黃販黃等違法行為。(本報記者李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