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昨日公布了《法律工作規定》,著力建立科學有序的法律工作流程,全面規范銀監會的法律工作。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無論是從依法行政的角度,還是從提高銀行業監管水平的角度,制定《規定》都有相當的必要性。對于中國銀監會而言,依法行政就是依法監管。由于法律法規對銀行業監管的規定比較原
則,同時大量的審慎監管規定也不可能都由法律法規來作出規定,因此,制定有關監管規章是銀監會的一項經常性的長期任務,對這一基礎性監管工作定規立矩是依法行政原則的基本要求。
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制定《法律工作規定》是提高銀行業監管水平的客觀需要。要提高法律工作這一基礎性監管工作的水平,首先,要科學統籌安排法律工作,規范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要求,確立工作標準。其次,要進一步貫徹先進監管理念,吸收國際良好監管做法。再次,要總結吸收過去法律工作經驗,改進以往法律工作存在的不足。這一切都需要一部關于法律工作的專門規章予以落實。
據介紹,為及時發現立法、執法中的問題,以便有針對性地改進立法,加強執法,《規定》建立了檢查評價制度。銀監會將據此對銀行業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質量和執行效果進行檢查并作出相應評價。通過檢查評價,發現銀行業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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