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新規定,12月1日,非處方藥可以在網上賣了。省法律界有關人士表示,網上藥店雖然方便了消費者,使大家足不出戶就能購買到藥品,但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監管,防止不法行為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發生。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從12月1日起,藥品連鎖零
售企業通過審批后,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網上藥品交易服務,從而開啟了我國網上藥品買賣的大門。但據記者了解,省城只有少數已經“觸網”的大藥店開始籌備推出網上售藥服務。位于花園路一家大藥店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網上藥店”有利于消費者更方便地購買藥品。而與此同時,也有不少連鎖藥店對此并不看好。文化西路一家大藥店的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現在不是前幾年,大小藥店已經在街頭和居民區遍地開花了,消費者購買藥品非常方便,誰會“冒風險”到網上買藥呢?
記者通過采訪發現,即使很多消費觀念超前的市民,也認為網上購藥存在“風險”。據業內人士介紹,對違規的網上藥店進行監管和處罰并非易事,這主要是開個“網上藥店”門檻太低所致,違規的網站“進退自如”,監管部門查處起來十分困難。
對此,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院張敏認為,網上藥店的方便是顯而易見的,但藥品畢竟是一種特殊的商品,決不能像普通消費品一樣網上交易。藥監等部門應當制定相應措施,比如讓開辦網上藥店的企業交納風險儲備金等,以加強監督和管理,讓消費者能夠在網上買到“放心藥”。(記者董震)
責任編輯:屠筱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