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濟南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向濟南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提請審議《濟南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此稿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對《濟南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草案)》做了多處修改,賦予了出租車女駕駛員對乘客要求駛離市區或者到偏僻地區時可以拒載的權利。
對駕駛員患有傳染病的,規定不得繼續從事客運出租活動,并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要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調和音響等。同時,出于對女駕駛員人身安全的考慮,規定女出租車駕駛員對乘客要求駛離市區或者到偏僻地區時,可以拒載。
責任編輯:林彥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