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一手拿最低生活保障證,一手拿儲蓄卡,從即日起,我市農村五保戶也可以領到最低生活保障金了。近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農村低保工作,將農村五保對象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并再次提高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820元提高到1080元。 目前,我市農村低
保人數為32024戶、59608人,標準為每人每年820元。其中嶗山、黃島、城陽三區和膠州市高于此標準。從今年第四季度起,我市將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820元提高到1080元。原高于此標準的區(市)繼續執行原標準。 此次,我市還將對農村低保戶中的殘疾人、獨生子女戶等特殊困難群體實施分類救助政策;將農村五保對象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享受全額救濟,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分散供養的提高到1200元,集中供養的提高到2000元。 農村低保資金(包括分類救助資金和五保生活補助金)主要由區(市)、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籌集。青島市財政按現行分擔體制對各區(市)農村低保資金(包括分類救助資金和五保生活補助金)給予適當補助。(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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