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從今年起,山東省實行多年的高中會考制度將取消。昨天,省教育廳出臺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細則。自2004級普通高中學生起,學業水平考試將替代會考。
青島市在學業水平
考試上享有部分“特權”,有較大自主命題權,具體細則不久將出臺。
根據規定,學業水平考試每學年組織兩次,在每學年上下學期結束前3周進行,每次開考的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技術的必修課程,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形式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學生應在修習必修課程基本結束即第二學年第二學期末參加第一次考試。學生可自主選擇參加考試科目。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A、B、C、D四個等第和實際分數記錄,D為不合格等第。成績為C、D等第的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重復參加同一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高的一次記錄,但最高記錄等第為B。
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是獲得高中畢業證書的必要條件之一。除此之外,學生還要修夠必要的學分,才能獲得學業成績合格證,順利畢業。(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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