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瓶裝新酒”水貨充新品 購買手機慎防欺詐
本報訊 結合近期手機消費咨詢申訴舉報情況,市工商局12315近日發布維權提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要更加謹慎,防止不法商家的欺詐。
據介紹,隨著手機日益普
及,人們對品牌、價格、功能、款式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而部分手機經銷商和維修商利用人們追崇時尚、追求低價的心理,欺詐手段花樣翻新,騙取消費者錢財。從12315受理的手機咨詢申訴情況看,一些不法商家的欺詐行為主要有: 以舊充新,翻新機當作新機賣。少數不法經營者將收購的二手機,經過翻新、拼攢、更換外殼后當作新機出售,騙取消費者錢財。這樣的手機質量沒有保證,短期內即容易出現問題,消費者送修時,維修中心打開機蓋才發現是舊機,而消費者由于無法提供購機憑證等,只得吃啞巴虧。
以虛假的商品說明銷售手機。為迎合消費者物有所值的心理,部分手機生產商或銷售商將許多虛擬的手機功能標注在說明書上,吸引消費者。消費者購買后卻發現手機根本不具備說明書所列的功能,要求銷售商予以退貨時,對方卻以不是質量問題不退貨為由拒絕承擔責任,致使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
以水貨冒充正品。個別手機銷售商利用部分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將水貨手機冒充正品手機銷售。出現質量問題后,銷售商便以水貨手機沒有“三包”為由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夸大故障,牟取暴利。消費者的手機超過“三包”期進行維修時,一些售后人員故意夸大故障狀況,有的甚至故意損壞手機、偷換原配件或更換不需要更換的零配件,侵害消費者的利益。
工商執法人員介紹,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消費者遇到上述情況,可及時撥打12315電話或直接向當地工商部門反映。(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