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產權劃轉必須經債權人同意
我省出臺《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本報訊 在國務院國資委出臺《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山東省國資委日前出臺該辦法實施細則,對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
的程序和管理權限作出具體規定。山東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細則旨在保障企業國有產權有序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山東省將以無償劃轉方式成立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重組。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指企業國有產權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的無償轉移。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無償劃轉是國有企業資產重組常用的一個手段。如果涉及非國有產權,產權轉移往往需要采取轉讓這一渠道,要進行一系列的資產評估;如果單純是在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之間進行純國有產權的劃轉,就不涉及到產權歸屬問題,這部分國有產權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將在重組效率和速度上得到提升。
據介紹,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有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整個劃轉過程需要嚴格遵循相關程序并簽訂劃轉協議。
根據我省的實施細則,我省企業國有產權在同級國企之間無償劃轉的,由劃轉企業雙方分別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產權在不同國資監管機構監管企業之間無償劃轉的,由企業依據產權歸屬關系分別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無償劃轉部分產權的,劃出方應當就無償劃轉事項通知本企業(單位)債權人,制定相應的債務處置方案,未經債權人同意,國有產權不得劃轉。
據了解,省國資委將以出資人代表、產權所有權人的身份對國有產權無償轉讓進行規范。據透露,為強化對優質國有資產的管理,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重組,我省即將以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方式成立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由其強化對國有資產的規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