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宮亮為您講述 一張200元罰單,因司機遲遲不交罰款,最后變成2200多元。這是記者昨從市北交警大隊獲得的消息。 去年10月14日,譚某駕駛出租車行至山東路時,因違章被交警處以罰款200元并記2分的處罰,譚某一直未交罰款。今年他參加體檢時被
告知,他的駕駛證檔案已被鎖定,但此后譚某還是不交罰款。近日,市北法院依法強制執行,譚某到銀行補交了罰款和滯納金共計2274元,并承擔案件訴訟費50元。 據介紹,違法駕駛人收到的罰單上都標明了有關規定:15日內到銀行交納罰款,逾期不交納的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逾期三個月不交的,將被一次性記滿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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