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5-11-05 07:44:25 京華時報
公安部官方網站昨天公布,為保障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等人群的權益,公安部等三部委聯合發布《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在入學方面將享受免交學費、降分等待遇。 該辦法規定,烈士子女入學入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在公 辦學校學習期間,免交學費、雜費;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術學校時降20分錄取;報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的,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降分幅度不得超過20分。(記者劉甲)
公安部官方網站昨天公布,為保障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等人群的權益,公安部等三部委聯合發布《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在入學方面將享受免交學費、降分等待遇。
該辦法規定,烈士子女入學入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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