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青島市統計局局長鄭衛星筆者:調查時間是怎樣安排的?
鄭局長:這次調查的標準時間是
2005年11月1日零時。即調查對象的各個調查項目均按這個時點上的實際情況進行登記。調查員入戶調查登記的時間為11月1日——10日。
整個調查工作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準備階段,各項準備工作要在2005年10月前全部完成;第二階段是登記、復查和事后質量抽查階段,從2005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第三階段是數據處理、發布和分析研究階段,從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
筆者: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對象和內容是什么?鄭局長:根據《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方案》規定,這次調查的對象是被抽中的調查小區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部人口:
(一)2005年10月31日晚居住本調查小區;
(二)戶口在本戶,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戶。
這次調查以戶(包括集體戶)為單位進行登記。登記項目分為按戶填報的項目和按人填報的項目。按戶填報的項目包括戶的基本情況和住房情況;按人填報的項目包括人的基本情況、遷移流動情況、人口素質情況、就業和勞動保障情況、婚姻生育情況等。
2004年11月1日零時至2005年10月31日24時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還要填報《死亡人口調查表》。
筆者:什么是1%人口抽樣調查?
鄭局長:抽樣調查是統計調查的一種重要組織形式。是在全部單位中按照隨即原則抽取一部分單位進行調查,用調查的資料推算全部單位的總體指標。這是一種國際上通用的科學調查方法,也是我國《統計法》所規定的主要調查形式之一,已越來越廣泛地應用在社會經濟各方面的統計調查當中。
根據《統計法》和國務院的有關文件規定,我國每10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逢“0”的年份進行;兩次普查中間進行一次人口簡易普查,逢“5”的年份進行。簡易普查所采取的形式是抽樣調查,且抽樣比例為總人口的1%,故稱1%人口抽樣調查。此項調查從1985年開始,已進行過兩次,今年是第3次,是國務院辦公廳發文部署的。
抽取樣本的方法多種多樣。本次調查方案規定,2005年1%人口抽樣調查采取分層、多階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樣方法。調查小區為最終抽樣單位。全國共抽取1300萬人,山東省需要抽取92萬人。青島市共抽取了78個鎮、街道辦事處,300個居(村委會),300個調查小區,共計8萬多人,約占總人口的1%。
筆者: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目的意義是什么?
鄭局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精神,這次調查的主要目的是,摸清2000年以來我國人口數量、構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研究未來人口狀況的發展趨勢,為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提供客觀準確的依據。搞好這次調查,對于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我國現代化進程,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講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了解人口總量及其分布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促進人口、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
(二)了解人口年齡、性別結構情況,摸清各類人口基數,為制定相關計劃提供可靠依據。
(三)了解流動人口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
(四)了解人口就業和勞動保障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促進充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
(五)了解婚姻、家庭和生育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促進社會和諧和計劃生育工作。
(六)了解人口文化素質,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七)了解居民居住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促進城鄉居住條件改善。
筆者:調查工作是怎樣組織實施的?鄭局長: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在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各級統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縣級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成立1%人口抽樣調查領導小組,負責對調查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統計局,負責調查的日常工作。被抽中的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1%人口抽樣調查辦公室,分別負責本地區1%人口抽樣調查的領導和組織實施工作。
每個調查小區設1-2名調查員,每兩個調查小區設1名調查指導員,負責本調查小區及各戶的摸底、調查登記、復查等具體工作。調查員的工作需在村(居)委會干部的引導、配合下進行。
全市抽調了600名調查員,200多名調查指導員,200多名工作人員,共計1000多人從事這項調查工作。
筆者:單位和個人如何對待這次調查?
鄭局長:首先,這項調查屬于國家依法進行的指令性調查,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照《統計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
其次,單位和個人無需任何思想顧慮。因為調查結果是為國家宏觀決策服務,不與政績考核掛鉤,不作為兌現獎懲、征收各種稅費的依據。對瞞報漏報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條款進行嚴肅處理。各級調查機構工作人員、調查指導員和調查員必須為有關部門提供和群眾申報的內容保密,不得泄露,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第三,這次人口調查采取“在地原則”,不論單位級別和隸屬關系如何,都必須在駐地的調查小區進行登記。因此,凡被抽中的調查小區內的單位,均應服從當地人口調查機構的安排,積極配合調查登記。
總之,單位和個人應當認真履行《統計法》所賦予的責任和義務,積極配合調查,做到如實申報,如實登記,如實匯總,如實上報,高質量地完成調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