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為更好保障結核病患者的正規醫療,市勞動保障局今日下發通知,將對原確定的醫療保險結核病患者的門診大病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結核病患者門診大病定點醫療機構有:市胸科醫院、市結核肺病研究所、市胸科醫院臨邑路門診部、黃島區第二人民
醫院四所醫療機構。原在其他醫療機構定點的患者,應本著就近方便的原則在上述醫療機構中重新選擇本人的定點治療機構。其中,住市內四區和城陽、嶗山的患者應攜帶本人的門診大病證和專用病歷到市醫保中心辦理變更定點手續;住黃島區的患者到黃島區社保中心辦理。
為減輕結核病患者的醫療負擔,通知規定,凡在上述醫療機構定點的結核病患者,其結核病門診治療的費用一律執行一級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和自負比例。(記者張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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