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發商今后不得強迫新建小區居民接受電信設施配套的“包辦婚姻”。曹璽銘攝 |    電信設施不得包辦相關部門:新建小區相關配套管理青島已先走一步   &n
bsp本報樓宇熱線曾多次接到讀者反映:自己所住小區只能采用開發商“決定”的電信設施,給自己造成了不便。此前,此類問題由于沒有明確規定,一直無法解決。近日,信息產業部發出通知:新建小區內裝誰的電話(或寬帶)將由用戶說了算,而不再由開發商“內定”。這將為此類問題的解決,提供政策依據。    據了解,信產部日前下發通知稱,新建小區的電信設施由開發商建設,其成本攤入房價,開發商或物業應為各電信運營商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條件,每戶裝誰的電話或寬帶由自己決定,開發商和物管無權包辦。    信產部通知要求,開發商或物管應當為各電信運營商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條件。電信業務經營者投資改造已建的電信設施時,應當按照多家電信業務經營者共同進入的標準進行電信設施建設,并向有需求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出租。按照該規定,用戶駐地網(俗稱“最后一公里”)由房地產開發商委托專業通信建設企業建設,成本由開發商承擔,產權歸用戶所有。該規定也明確了開發商的責任:今后凡新建小區通信管道及樓內通信暗管、暗線,由開發商負責建設。房地產開發商不得與電信業務經營者簽訂壟斷性(排他性)協議,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限制其他電信運營企業依法進入,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消費者依法選擇電信業務經營者和電信業務的權利。    這就是說,新建小區電信設施盡管由開發商建設,但其成本攤入房價,是全體業主所有的公共設施,對于讓哪家運營商進來租用設施、提供服務,每家每戶裝誰的電話或寬帶,開發商和物管無權包辦。    另據了解,我市通信管理局已在今年年初,向電信運營商下發通知:要求我市新建小區(樓宇)內的通信設施由開發商負責建設,任何電信運營商不得對紅線內的通信設施(從外部通信端口到居民樓內的通信設施)進行投資或買斷。我市通信管理局有關人士表示,將按照信息產業部的相關規定執行。記者李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