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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湖南省婁底市紀委和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聯手偵查一起官煤勾結大案,初步查出新化縣某副縣長、地礦局局長、煤炭局局長等32名黨政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在新化支華等3家煤礦參股總額159.5萬元,成為中央“撤資令”下,地方根治“礦難癥”的一個典型案例。
然而,在這起業已暴露的官煤勾結事件背后,隱藏的問題到底有多深?吸納眾多官員股的煤礦老板康建國,如何在各方人士的“資助”下搶奪煤礦管理權,成為村里的閻王與官員的馬仔?眾多百姓的抗議和反映何以被置之不理?記者在深入調查中發現了問題之所在。
神秘賬本顯露官煤勾連暗道
2004年年底,一封舉報信引起了湖南省婁底市多位領導的重視。信中反映新化縣溫塘鎮支華、雄興兩礦銷毀贏利賬目,大股東吃小股東,黨政干部入股等問題,并反映礦老板身兼鎮安監員,并擁有省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
2005年5月18日,婁底警方在一賓館抓獲新化縣最大的煤礦老板之一康建國?嫡瓶刂A、雄興兩個煤礦,并兼任另一煤礦的副董事長。警方稱康建國涉嫌偷稅漏稅、職務侵占、涉黑、行賄,涉案金額數千萬元。9月2日,康建國等6人被婁底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在辦案過程中,工作人員在康家保險柜里找到一個神秘賬本,上面記載了煤礦和新化官場的勾連暗道。紀檢機關和警方聯合調查得知,該縣煤炭局、地礦局、安監局、溫塘鎮政府等單位32名國家公職人員在支華、雄興等3家煤礦入股150多萬元,兩年內共計分得紅利93.25萬元。據悉,這32個股東,無一以自己的名分直接入股。從當地的工商注冊記錄上無法查到其詳細狀況。他們的股份都集中在康建國的個人名下,報表中以“康建國領導”名義體現?到▏凑彰旱V利潤,每年給他們按比例分紅。
至此,新化縣雄興和支華兩煤礦的問題水落石出,兩礦共銷毀贏利賬目1000多萬元,煤礦管理人員康建國等私分煤礦利潤600多萬元。
黑白兩手助康建國掌控煤礦
靠官煤勾結發家的康建國,上個世紀80年代還只是村里一個小販,挑著擔子走村串戶兜售婦女內衣、襪子或綠豆冰棍,“見人就遠遠打招呼,一臉帶笑”,熟悉他的人留下這樣的印象。上個世紀90年代,康在鎮干部的支持下,成立一個公司,協助鎮政府壟斷經營該鎮煤礦木材生意。據接近康的人說,1997年康售給該鎮珠溪煤礦小木條時虛報數量被發現,引發眾怒,但康得到當時鎮上某主要領導的保護。
溫塘是全國百強重點采煤鄉鎮之一,支華村內煤炭儲量巨大。1993年,劉玉清等人先后吸收村民股東183個,共吸納股金508449.16元創辦支華煤礦。支華煤礦作為私營股份制企業,股東大會是煤礦的最高權力機關。康建國是其中的一個小股東,投資了5000元。1996年,煤礦開始出煤,一場持久的股權爭奪戰由此拉開序幕。
這一年,支華煤礦意欲爭取一筆企業改制資金,不得不與鎮政府搭上關系,因為企業改制資金只有鎮辦煤礦才能取得。10月,鎮政府投入一些礦車、鋼軌、防爆等生產設備,獲取該礦51%的股份,控制了煤礦人事權和經營權,但不到一年就虧損30多萬元,很快選擇退出。煤礦重新回到村民手中,一個由7人組成的董事會被選舉產生,生產趨于正常,前景看好。
1998年6月,康建國拉煤16噸不付款,其侄兒也如法炮制,兩人引發一場哄搶煤炭的鬧劇。7月底,溫塘鎮鎮長段某主持煤礦礦務會,任命支華村當時的村支書段國光為煤礦董事長,同時追加康建國等3人為新的董事,并決定煤礦發包。
8月30日,段指派4名鎮干部到煤礦主持招標會。村民回憶說,礦里上百股東指責鎮政府不顧煤礦董事會和股東意見,擅自決定系非法行為。一名戴姓干部聽見了,很生氣,大喊:“高山嶺上的幾個農民,懂什么法?”其他幾個干部也表示:“今天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出了問題由政府負責!焙玩偵项I導關系甚密的康建國顯然有備而來,他以每年上交20萬元的承諾取得年利潤上百萬元的煤礦的承包權。就這樣,一個煤礦落入其掌控中。
2000年,李志初等18名股東集資籌辦煤礦。2002年元月,該礦出煤。康建國強行要求入股,懾于其勢力,雄興煤礦只得允許其投入6萬元,作為半股?颠M入煤礦后,進一步強行要求承包該礦。
2003年7月19日,康建國召集200多名社會閑雜人員,手里提著馬刀、鳥銃、鐵棍和雙管獵槍等兇器圍住雄興煤礦,阻止他人進入,逼迫眾多股東在康早已準備好的承包協議上簽字。知情者透露說,這些人均是以200元一天的價錢從新化鄰近鄉鎮雇來的,頭目一天則是一兩千元。17名到場股東被迫在承包協議書上簽字。溫塘鎮幾名主要官員在現場對此視而不見,他們在協議書上簽字,以示見證。
協議書上說,康應每年向煤礦原來的18個股東交納135萬元。但2003年和2004年,康未交承包款?禐榱丝刂18個股東,還令每人再交4萬元股金。一個股東透露說,雄興煤礦每年產值5000萬元以上,一年純利潤在3000萬元以上,但每個股東兩年來僅得到3萬多元。案發后,股東們才知曉康建國銷毀的兩礦贏利賬目上有1000多萬元,私分煤礦利潤600多萬元的真相。
村里的閻王,官場的馬仔
1998年10月,支華煤礦部分股東向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康建國未征得全體股東和董事會同意,采取非法手段強行侵占支華煤礦,要求判令康停止侵害。因為不服判決,村民們數十次上訪,取得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支華煤礦案予以復查的批示。2002年11月29日,湖南省高院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發回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然而長達8年的官司至今未有結果。
支華、雄興兩個煤礦絕大部分股東是支華村民,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就靠煤礦分紅。自從康建國強占兩家煤礦后,很多股東在這兩年之內均未領到分文紅利,有的股東甚至血本無歸,越來越多的人被迫卷入對康的訴訟之中。
村民們不停地揭發,但康建國不僅安如泰山,反而迅速顯赫發達。他從不把“鬧事”的村民放在眼里。當地政府一名官員說,康對村民們的反抗簡直不屑一顧。康在一群長期幫他打架的社會閑雜人員中選擇數十人安排進入礦井,組成當地最強大的護礦隊,并囤積大量砍刀、槍支等武器。
上百名村民的聯名材料中,歷數了幾年來被康和他的團隊打傷、砍傷的50多名村民,200多名被恐嚇和威脅的村民和股東。
1999年10月,支華村3組婦女李菜娥因為兒子被罰扣工資一事找到康,被康的手下打得吐血昏迷,繼而被拖走。李兩個月后死亡,丈夫康愛光在葬禮時聽說康還要來,嚇得在外躲藏數天。
2004年,礦工曹光暉挖礦受傷后,家屬到支華煤礦為其討要醫療費用,結果被礦里召來的數十名不明身份者打傷,相關醫療費用至今被拒付。支華村民反映,像這樣的打人事件已見怪不怪。
康的勢力不斷擴張。一個佐證是,皇府殿村石膏礦要通過支華村1.5公里路段運輸礦石,康強迫該礦每年交納4萬元過路費,否則不準通行。今年4月,康帶人再次堵路,強行入股10萬元空股。石膏礦受害者在一份書面報告中哀嘆:“青天大老爺呀,這是何等王法?康建國是何方神圣啊?”
在新化,康建國被暗地里稱作“村里閻王、官場馬仔”。 譚文健 本報記者 洪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