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因公出國”人員必須遵守“新規矩”。省政府最近下發通知,就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進行規范,其中包括出國人員數量、路線行程等諸多方面。
背景
廳局級干部帶隊出國同比增長58%
今年以來,我省因公出國團組、特別是廳局級領導干
部帶隊出國團組大幅度增加。1至8月,廳局級領導干部帶隊出國團組比上年同期增長58%。其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考察、訪問和培訓缺乏明確的公務目的和實質性內容;有的照顧性安排出國,有的招商、推銷團組規模過大,重形式,輕效果,預期效果不理想;有些單位對出訪任務缺乏統籌安排和統一規劃,負責人出訪過于集中和頻繁;出訪國別過于集中,對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巴西、瑞典、德國和奧地利等熱點國家出訪過多。
人員
團組不得超過7人,隨團每市限1人
省政府明確要求,因公出國堅持少、小、精的組團原則。考察和訪問團組人員一般3至5人,最多不得超過7人。出訪一個國家不超過7天,2個以上國家最多不超過12天。省直部門、單位組團出國考察、訪問,隨團的市不超過2個(每市1人),一般不邀請縣(市、區)人員參加。招商、促銷團組要以企業和業務人員為主,培訓團組應以專業技術人員和優秀青年干部的中長期培訓為主,嚴格控制一般性培訓團組。
隨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組團出國考察、訪問,原則上僅限與組團單位同一系統的省直部門和單位人員,一般不邀請市、縣(市、區)人員參加。
路線
嚴控赴5個國家一般性考察
未經批轉,不得擅自增加往訪國家和延長在境外停留時間。出訪應首選直達航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繞道旅行,不得以過境名義變相增加出訪國家和時間。
嚴格控制赴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巴西以及奧地利等國的一般性考察團組。原則上不派遣已離(退)休人員出國執行公務。出訪申請一般要在預計出訪時間前1個月上報。
廳局級領導干部帶隊出訪團組,回國后15日內應將出訪報告報送省外辦,由省外辦定期匯總后報省委、省政府。外事和有關審批部門要通過收繳護照、審查出訪報告等形式,對出國人員執行外事紀律和出訪效益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記者 莊云鋒)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