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煙臺、威海市國稅局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山東國稅將在全省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將權力和責任分解到每一個崗位和人員,逐步實現權力的責任化,最大限度地預防執法過錯的發生。
2004年以來,全省國稅系統通過執法檢查共查補稅款1.195億元,復審復查案件791起,審理重大稅務案件1221起。確保了稅務行政
處理、處罰的合法性、合理性。省國稅局局長戴子鈞介紹,2004年,全省各級國稅機關通過執法檢查、評議考核、納稅人申訴、群眾舉報等途徑發現線索,共對全系統2353人次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經濟懲戒2.28億元,通報批評86人次,警告2人次,批評教育31人次,責令作出書面檢查222人次,調離執法崗位9人次,責令待崗1人次,降級1人次。
據悉,2006年全省國稅系統將全面推行稅收執法“信息化”,基本實現客觀公正地考核執法內容,規范執法行為,力求達到系統內無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發生;實現對稅收執法行為的全過程監控與考核,規范執法行為,違法違規現象得到及時發現和追究。(完)(申紅 喬菲)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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