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藥監局透露,明年起,北京準備逐步在一些大型藥品生產企業中試推行藥品召回制度。據悉,這將是中國藥品業界的首次嘗試。藥品召回在我國尚屬空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監司顏敏處長透露,自2001年11月開始,到目前為止我國已通報了30多種藥品的不良信
息。但是,由于受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我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現狀同先進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對藥品的召回也尚屬空白。藥監體系不完善阻礙召回 有關人員表示,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是建立藥品召回制度的前提條件。我國目前尚無一家藥廠實施藥品召回制度,其瓶頸就在于我國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不夠完善,有關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率太低,無法形成召回的依據。召回執行以企業自愿為主 對于怎樣進行召回,有關人員表示,我們要實施的藥品召回制度將是企業“自愿召回”和政府統一控制結合。一方面,鼓勵規模大,有較強經濟實力的企業自主對發生不良反應的藥品進行召回,這也是主要的方式。同時,政府也會對已經影響到公眾安全的、諸如造成失明、肝臟壞損甚至死亡的藥品通過行政手段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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