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給違規煤礦整治工作下了最后通牒投資煤礦官員一月內撤資 晚報訊 據江南時報報道,22日,國務院辦公廳向全國發出了《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給違規煤礦的整頓工作下了最后通牒。 《通知》規定
,所有不合格的煤礦,只能給予一次停產整頓的機會,屆時達不到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標準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停產整頓最后期限不得超過今年年底。 對于廣東興寧等礦難事故后逐漸浮出水面的官商勾結和腐敗現象,國務院也給予了充分的關注。《通知》特別規定,凡已經投資入股煤礦(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自《通知》下達之日起一個月內,即9月22日前,必須撤出投資,逾期不撤出投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通知》要求,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將本地區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方案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并接受監督監察。各省(區、市)、各有關部門年底前要將《通知》貫徹落實情況報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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