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近日,市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通知》,《通知》規定,農村醫療救助按年度實施,對已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低保人員,當年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發生的符合合作醫療補助范圍內的費用,經合作醫療補助后,個人自負費用超過一定限額并影響家庭基本生活
的,按標準給予醫療救助。對農村低保人員中的五保戶、殘疾人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應適當提高醫療救助標準。
救助病種包括:尿毒癥、惡性腫瘤、白血病、慢性重癥肝炎及并發癥、心腦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各區(市)確定的其他重大疾病。救助范圍是指在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救助條件的有關的住院醫療費用。(張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