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開發區工商部門在全區農資市場推出了“農資市場專管員”等五項制度,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經營行為,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開發區工商針對農資市場推出的五項制度除“專管員制度”外,還包括“農資商品先行賠償制度”、“農資商品報驗備案制
度”、“農資商品質量保證留存制度”和“不合格農資商品退市召回制度”。這五項制度的推出,是我市工商部門開展“紅盾護農”活動以來,開發區工商部門在農資市場實行“信息反饋聯絡員制度”后,又一項農資監管新舉措。
據悉,為使這五項制度落到實處,開發區工商分局還制定了四項措施。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建立了市場合同處抓重點,工商所抓轄區,執法人員抓業戶的“三位一體”監管機制。其次,根據轄區36家農資經營企業的情況,在農資經營企業相對集中的紅石崖轄區推行農藥化肥委托代銷制試點,個體農資經營業戶與供銷合作社簽訂代銷協議,由代銷社聯合統一配送農資商品,既保證了農資商品質量,又保障了農資經營者的進貨渠道。同時,工商部門要求經營者必須實行“兩賬、兩票、一卡一書”制,按照信譽等級評定標準,對初評出的32家A級、4家B級農資企業實行分類監管。第三,在全市率先推出了信息反饋聯絡員制,在紅石崖工商所轄區聘請25名聯絡員,通過聯絡員,向農民介紹法律法規和識別真假農資的常識。第四建立完善舉報投訴機制,發揮12315申訴舉報網絡作用,及時處理農民群眾反映的農資案件,嚴厲查處不法經營行為。
據介紹,近一個時期以來,開發區工商部門共查處了7起農資違法案件,包括無照經營農藥案件6起,無照經營化肥案件1起,對6家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李來忠李景濤劉錕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