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房屋預售制,有必要———從一條“建議”談房屋預售制度的存廢頭條, 由中國人民銀行房地產金融分析小組撰寫的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稱:“很多城市風險和交易問題都源于商品房的預售制度,目前經營良好的房地產商已積累了一定實力,可以考慮取消現行的房屋預售制度
,改期房銷售為現房銷售”。(8月16日《北京娛樂信報》)
這一建議的影響力,首當其沖的自然是房地產開發商。這無疑是懸在他們頭頂的驚雷,一旦得到認可并執行,那意味著他們的錢就不那么好賺了。房地產業將由暴利向著產業平均利潤回歸,開發商將由“拿耙子摟錢”轉變為“打著燈籠找錢”。同時,一些資金實力弱、靠銀行貸款支撐的小企業將被淘汰出局。中等開發商也將發生整合,實力至上、現金為王的大開發商時代將來臨。
長期以來,房地產企業以銀行貸款為主進行開發建設。房產開發中,開發商只是在拿地、規劃等少數環節上動用自籌資金,其他環節如土建,成本完全轉嫁給了建筑承包商帶資墊付。而一旦房屋結構封頂、取得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即可先后收取定金、預收款、首付款和整個房款。在追逐暴利中,他們將銀子裝進口袋,把風險留給銀行。
房地產開發的低資金門檻在客觀上造成了兩方面的負面影響:一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魚龍混珠,僅北京、上海的大小房地產開發企業就有數千家;二是因為投入的自有資金少,開發商回籠資金的壓力不夠大,傾向于“時間換金錢”,將房價越拉越高。難怪一業內人士說:“在樓市火爆的時候,開發商只要賣出1/10的房子就可以收回自有資金了。做生意的人都知道,成本收回了,就可以慢慢‘玩’的,房價怎會不越賣越高?”
取消房屋預售制,對消費者而言是重大利好:縮短貸款壓力,減少期房風險。在預售制下,購房人一般要提前10到15個月(長的達到24個月),白白為開發商融資埋單。期房銷售破壞買賣公平,還表現在另一方面:開發商預售時,向買房人做出極好承諾:“清一色使用上等建筑材料,絕對保證工程質量!笨山环繒r卻大打折扣,買房人發現問題,和他們理論已無濟于事,因為錢早攥在人家手里了。買房人只好打落牙往肚里咽。
但我們也應看到,如驟然實行現樓銷售制度,將使房市在現樓銷售制實行的第一年轉入無樓可賣的冰河期———這一點也成為了以潘石屹為代表的房產商們反對取消房屋預售制的借口!拔镆韵橘F”,屆時,那些還沒銷售出去的現樓房產商則很有可能會“趁火打劫”,將房價提高出售,消費者的選擇面也將大大收窄。而且,如盲目地倉促地取消期房預售,有可能使不少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導致樓盤爛尾。
改革必有陣痛,陣痛后才能建立良性的市場秩序。為百姓的利益計,為中國樓市的長遠發展考慮,就不能因房屋預售制積重難返的現狀而心慈手軟。我們也相信,國家會在取消房屋預售制的同時,適時地做好宏觀調控措施,實現樓市的“平穩過渡”。筆者認為,取消房屋預售制利大于弊,取消,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