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新聞戰線“三項學習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出通報指出,7月初,少數媒體錯誤炒作所謂“啤酒含甲醛”事件,給國產啤酒的聲譽造成嚴重損害,給啤酒生產企業帶來重大經濟損失。 通報說,7月5日,《環球時報·生命周刊》第24版刊發特別報道“一個啤
酒工作者的來信”和該報記者采寫的《啤酒業早該禁用甲醛》,記者未到啤酒企業采訪,未到食品質量行政監管部門核實,將一些不準確的信息公之于眾,造成不良影響。 7月7日《成都商報》轉載《環球時報》稿件,將標題改為《啤酒界人士揭內幕:甲醛作穩定劑》,副題為:“企業明知道可能致癌卻因成本原因繼續使用,絕大多數消費者對此毫不知情”。7月8日《重慶商報》轉載《成都商報》稿件時,將標題改為《國產啤酒95%含甲醛?》。 通報指出,“國產啤酒含甲醛”的報道所造成的后果和影響是嚴重的。有關主管部門對錯誤炒作的媒體和主要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查處和通報批評,相關媒體已向社會公開更正挽回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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