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群眾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處理情況;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派出機構的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等,都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市民公示,這是《市北區政務信息公開辦法》的規定,這個辦法從10月1日起將施行。昨天,記者從市政府法制辦獲悉,《青島市政務信息公開辦法》將于年內出臺,在其征求意見稿中
規定,行政機關提供政務信息服務,不得收取信息服務費。 據悉,市北區政務信息公開的方式包括區政府設立的政務網站和其他相關的主題網頁、區政府正式出版的公告及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 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應當在形成后15個工作日內公開,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應不遲于信息生成后30個工作日公開,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記者閔妤) 政務信息公開內容 《市北區政務信息公開辦法》中規定了大量需在15個工作日內公示的事項包括本區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區政府的社會經濟年度發展計劃;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派出機構的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行政審批項目及政府收費項目的依據、條件、程序、收費標準、辦理時限、辦理結果、工作紀律和監督投訴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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