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南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土地估價機構備案的通知 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土地估價結果備案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2001]44號)文件要求,我局決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實行土地估價機構備
案制度,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在膠南市開展土地評估業務的機構,須于8月28日前到我局辦理備案手續。每年集中登記備案一次。 二、入市備案的中介機構必須具備土地管理部門認定的土地估價資質。 三、申請備案須提交材料:1、入市經營備案申請;2、土地評估機構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3、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4、從業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5、從業土地估價師到場簽名,并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公司章程(原件);7、公司經營業績報告;8、提報土地估價的技術依據。 四、建立市內土地估價機構信譽公示制度。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出現兩次退件的,責令評估機構退出膠南市轄區內的土地估價市場,三年內不得再申請備案,并在有關新聞媒體予以公示。200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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