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醫學院畢業,但是畢業后沒有從事醫療行業,后本村有人生病,病人家屬去王某家請求王某為病人治病,王某推辭不過,結果由于病人對藥物過敏導致過敏性休克死亡。請問王某是否屬于非法行醫?
律師司法培訓學校主講、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解答———非法行醫的要點
是行為主體不具有醫生執業的資格,通常醫生執業的資格是在經過考核由有關部門正式發給證書。非法行醫的非法有兩種層面:一是行政違法,即只要不具有開業行醫的條件都是非法行醫;二是刑事違法,通常是指不具備醫療知識、沒有相應醫療手段進行行醫的行為。王某雖然不一定有醫生執業資格,但是具有相應的醫療知識,如果其有符合現代醫學基本要求的手段,可以認為沒有刑事非法。《刑法》中規定的非法行醫罪,必須情節嚴重才能構成犯罪。從本案看,王某是熱心助人并且具備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應該不屬于情節嚴重、不宜按照犯罪處理,但不可否認其對藥物過敏致人死亡這一事件是有一定過失的。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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