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 為妥善解決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一些問題,做好有關工作,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施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近日
轉發了這一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是落實《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2004—2007年)》、解決制約西部農村地區普及義務教育“瓶頸”問題的重要措施。為實施此工程,中央共投入專項資金100億元。2004年、2005年已下達60億元,工程項目覆蓋中西部地區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4852個學校,將新建和改擴建校舍面積921.42萬平方米。 《意見》要求嚴格按照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寄宿制工程”,確保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目標如期實現。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認真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將寄宿制學校建設列入本地基本建設計劃管理。要堅決防止隨意變更項目學校、變更建設內容和大幅度增減建設規模現象的發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出臺優惠政策,盡量減免各項建設收費,確保中央專項資金真正用在學校建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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