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8月9日電(王志
楊學良)為有效緩解基層財政困難,從今年起,山東省51個財政困難縣全面實行“鄉財鄉用縣管”改革試點,將力爭用三年時間明顯緩解鄉鎮財政困難狀況。
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為規范和加強鄉鎮財政管理,從而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山東省決定從2005年起,在全省
51個財政困難縣全面實施“鄉財鄉用縣管”改革試點,通過堅持鄉鎮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財務審批權“四權不變”,以鄉鎮為獨立核算主體,由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鄉鎮財政資金并監督使用,使鄉鎮財政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相分離。
而在明確劃分縣鄉財政事權范圍和支出責任的基礎上,山東財政困難縣由縣級財政部門對鄉鎮財政收支實行預算統編、賬戶統設、資金統繳、支出統核、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等“六統管理”,山東省級將設立專項資金,根據考核情況,對開展“鄉財鄉用縣管”試點取得明顯成效、達到預期目標的縣(市、區)給予適當獎勵,以達到激勵效果。
據了解,山東財政困難縣“鄉財鄉用縣管”改革試點將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鄉鎮財政困難狀況得到明顯緩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基層政權運轉和重點事業發展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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