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民政、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據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是我國第16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11200元、10800元、10440元;烈屬的定期撫恤金標準為城鎮每人每年4200元、農村每人每年 264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9600元、8640元、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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